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等相关规定,我单位(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)将对“溴素深加工项目(一期)”建设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,调试时间及公示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:溴素深加工项目(一期)
建设单位: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
建设地点: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黄河西街07800号(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内)
调试内容:溴化钙装置、溴酸钠装置、溴乙烷装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
调试时间:2026年4月1日~2027年3月31日
联系人:宋主任
联系电话:13854465691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反馈。
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。
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
2026年3月30日